同位素实验室安全  
 
低放射性同位素示踪功能实验室操作规程
此信息发布于:2022-3-7     浏览次数:527

一、总则

  • 根据《医用放射性废物的卫生防护管理》(GBZ133-2009)和《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结合实验室情况,指定本操作规程草案。
  • 实验室成立防护安全监督小组,由实验室管理员和核素管理员组成。
  • 对从事放射性工作的人员,应加强放射性防护知识教育,自觉遵守各项规定,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
  • 进行放射性相关实验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的排放,除严格按照本规程有关条例执行外,不尽之处按国家规定执行。
  • 对非放射性的有害化学试剂及其废弃物的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二、监督小组职责

  • 对实验室操作规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检查结果公布,并提出处理意见。
  • 收集省厅发布的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班信息,督促新进人员参加生态环境部授权培训单位的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
  • 建立实验室培训准入制度,获得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方可进入实验室。
  • 建立和管理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 建立和管理人员个人职业健康体检报告。
  • 监测实验室污染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建立和管理实验室年度检测报告。
  • 监测废气废水产生情况,有权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去污和废水浓缩、分析检测。

三、放射性同位素操作

1. 放射性同位素实验设计

  • 实验设计必须尽量使放射性材料的扩散最小化,防止任何不必要的人员和材料流动。
  • 实验时间的安排要尽量宽裕。
  • 在实验材料可选择的情况下,优先考虑毒性小、放射活度低的材料。
  • 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前,必须了解该同位素的特性(射线类型、射线能量、核素半衰期)、强度防护措施(屏蔽材料、屏蔽材料的最小厚度)、废弃物处理要求,预防意外事故发生。
  • 放射性材料使用时,其使用量在可能的前提下越小越好。
  • 新技术的引进必须在正式实验前使用无放射性或低放射性的材料进行预实验。
  • 实验方法要提前透彻研究,实验过程要尽量控制放射性材料的扩散,尤其要注意的是空气中的浮质、气体、蒸汽和扬尘的影响。
  • 进行同位素实验的实验室必须是专用的,其范围要清楚界定,并在显眼的位置做好警示标记,实验区要定期进行活度检测,确保放射活度出于安全水平内。
  • 任何用于同位素实验的设备、玻璃器皿、工具和清洁设备必须做好详细标记,不得用于其它非放射性实验中;特殊仪器不得不要共用的,必须保证其不受同位素沾污。
  • 操作新放射性同位素(系指本室以前未使用过的),必须妥善解决操作设备、测量仪器、废物废水废气的处置、监督测量等问题,由监督小组进行全面检定,在确认安全的前提下,才能正式开始实验。

2. 实验防护

  • 进入放射性同位素实验室,必须穿实验服和换工作鞋,建议戴工作帽和口罩,以及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操作γ放射性核素应采用铅防护,在γ实验室进行实验;操作β放射性核素应用有机玻璃或橡胶服防护,在β实验室进行;操作α放射性核素应在通风橱中操作,要十分注意α放射性污染皮肤和注入体内的可能性。
  • 穿戴好防护服后,必须佩戴个人剂量计。
  • 以下物品不得带入实验室或在实验室中使用:食物和饮料、任何香烟类物品、手提包、脣膏等一切化妆品、食用器皿等。
  • 严禁在实验室内进食、饮水。
  • 凡有放射性不适应症、重感冒和较大外伤时,不得进行实验。
  • 离开控制区必须彻底清洁双手,尤其注意指甲、手指间和手指的边缘部分。
  • 离开控制区必须用检测仪彻底检测手部、鞋子和衣服。
  • 皮肤上有伤口(无论是否包扎)的人员不得进入该实验室。
  • 实验室中不得使用边缘有坏损、容易割伤皮肤的容器和玻璃器皿。
  • 在该实验室使用的标签必须是自带粘性的,需要使用水或者胶水才能黏贴的标签不得使用。
  • 不得直接戴着手套去触碰日光灯管、开关、门把手等公共用品,以防止沾污,如需碰触请垫上一层干净的纸巾。这些物品日后需要找专业人员来修理和更换,请尊重这些人员的生命安全!

3. 实验操作

  • 任何开封或者没有开封的非密封性放射性物质不得用手直接拿取。
  • 穿戴手套时要注意,外面是沾污面,里面是干净面,切记不要用外面触碰到里面干净的部分;实验时戴的手套不建议重复使用,如需要重复使用,需将手套戴在手上清洗达到允许水平,用污染面倒挂在架上。
  • 使用放射性同位素时,应在通风橱或指定的实验台面。实验操作要在多层防护下进行,以避免放射性物质滴落在实验台面上。可以在桌面上放置铁托盘,在托盘上铺一层吸水性强的纸巾,并要随时检查。该吸水纸要在实验完毕后及时更换和处理掉,受污染时应立即更换。实验用的小仪器和工具都要放在如上所述的托盘上,吸管等要接触放射性物质的物件不得直接放在桌面和凳子上。
  • 在同位素实验室内任何操作都不能直接用嘴进行,需要用到嘴来操作的仪器不得在该实验室内使用。
  • 放射性同位素加热、浓缩要有加热设备,必须在通风橱中进行。加热严防暴沸溅出同位素,放射性溶液冷却到室温后,才能移出通风橱。
  • 如果放射性沾污可能出现在空气、蒸汽、扬尘和烟雾中时,操作必须在手套操作箱或者是通风厨中进行。
  • 使用离心机分离放射性同位素时,必须称量离心管及溶液重量(溶液最多只能装到离心管的2/3),使离心管质量相等时,才能进行离心;使用时必须保持离心机外壳不受污染,离心后转子停止旋转才能打开顶盖取出样品,离心管如有破损,应及时去污。
  • 放射性同位素样品进液体闪烁计数仪测量时,保持闪烁瓶外部不受放射性污染。
  • 不要经常移动实验室内的物件。
  • 若不小心溅落放射性物质,必须立即清理(用去污剂Decon 90擦洗),以防止干燥过程放射源进入空气。
  • 清洗带有放射性的玻璃容器必须穿戴塑料套袖和围裙,清洗时防止水溅出洗涤池和溅到实验服上。
  • 实验服、工作鞋应经常清洗,并经常监测污染情况,被污染的实验服、工作鞋应作为固体废弃物处置。
  • 操作放射性同位素后,离开实验室必须测量手、实验服和鞋底,如有污染,应清洗到允许水平,才能离开。
  • 操作放射性实验后,实验台面、地面应及时清理和清洗。
  • 实验内器具、台面、地面的允许水平暂定为:

表面类型

α放射性物质

(DPM/cm2

β放射性物质

(DPM/cm2

γ放射性物质

CPM

地面、台面、设备、墙壁

控制区

2400

2400

500

监督区

240

240

300

工作服、手套、工作鞋

 

24

240

500

手、皮肤、衣物

 

2.4

24

300

超过标准,必须进行去污,经清洗达不到要求的不得使用,或作为废物处理。

·不定期进行实验室表面污染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公布。

4. 放射源的储藏

  • 所有非密封放射性物质(放射源)都必须明确标记详细信息:活度、日期和化学成分。
  • 放射源必须放置在具有遮挡射线功能的器皿或容器中,该容器最好要有手柄,且开合要简单易操作,放射源在不同区域的安全可检测剂量必须满足以下规定:在控制区内<10µSV/h、在缓冲区内<3µSV/h、在普通公共区域内<0.1µSV/h
  • 放置放射源的地方必须充分隔离和屏蔽。
  • 只有专业人员方可将放射源移入或移出储藏地。
  • 储藏地的火灾危险系数必须最小。
  • 储藏地必须定期检查以防止可能出现的沾污。
  • 放射源如果容易释放放射性气体,打开前必须确保其能够与外界空气相通,且尽量使用机械式手段。
  • 所有放射源都必须详细记录在册。
  • 装有放射源的瓶子必须放置在足够大的的容器中,以确保整个放射源都在其中而不至于遭到损坏。
  • 如果容易着火、爆炸和产生泡沫的液体放射源放置于敞口容器中时,须时刻保持警惕。

5. 转移与运输

  • 如果不必要,不得转移放射源。
  • 如果需要运输放射源,必须将放射源放置在有充分屏蔽作用且密封的容器中。该容器必须足够密封且能够避免因不慎倾斜造成放射源的溢出。
  • 装有放射源的容器外必须在显眼的位置做警示标记,诸如放射源的性质、物理状态和活性(单位为Bq,KBq,MBq等)。
  • 运输过程中,一旦发现放射源遗失,必须立即通知管理人员。
  • 只有专业人员方可进行放射源的运输。

6. 废弃物的处理

  • 实验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废弃物的产生量,尽量减少废弃物的产生。
  • 实验设计必须考虑废水的浓缩处置方案。
  • 直接接触放射性物质(受到放射性沾污)的手套、试管等固体垃圾,放入桌面的放射性垃圾专用垃圾桶中。
  • 地面台面沾污,须先进行局部去污擦洗,然后才允许将地面台面冲洗水,排入下水道。
  • 任何冲洗被沾污物件的废水不得直接倒入下水道,应用容器盛好倒入专门的废液桶。
  • 洗涤沾染容器的一次洗涤水,一般应收集起来,处理后才能排放,如果容器内放射性溶液比放在10-8 Ci,总量在~100ml,则容器内放射性溶液仔细倒净后,一次洗涤水,可以倒入低水平废液桶,待检测后排放。
  • 必须经过处理达到排放水平后才能排放,高放废水(>10-5 Ci)应经固化后待省辐射管理处收储。
  • 实验产生的废液根据核素分类存放在不同的废液桶中,大于排放标准的废水,不允许稀释排放,实验完毕进行浓缩处置,未达到清洁解控水平的废水等待固化处理。清洁解控水平应以《医用放射性废物的卫生防护管理》(GBZ133-2009)推荐值为准,有第三方检测数据,做好记录。
  • 经检测属于清洁解控水平的废水,按照普通实验室废水处置,做好废水交付记录。
  • 固体废弃物及固化后的废水,每年委托福建省辐射监督站进行收储。
  • 浸泡容器酸液应用表面皿覆盖,防止酸雾沾染空气和损坏设备。

7. 突发情况

  • 在整个实验过程当中,任何突发事件都要认定为非常危险的事故,事实也是如此。该类事件的范围很广,包括放射源的滴溅等简单的事故和诸如洪水和地震等自然灾害。
  • 任何情况下,人员的生命安全是最为重要的。
  • 严重的火灾是所有污染灾害中需要优先处理的。
  • 如果灾害发生,立即用合适的方式通知附近的所有人,同时报警,启动应急预案。
  • 如果是简单的放射源渗漏或者滴溅,没有其它复杂因素的情况下,首先要控制住污染的影响范围,然后将污染区域的标记出来。
  • 人员如果不慎沾上放射源,须立即更换衣服、将身体上受到污染的地方冲洗干净。
  • 危险发生后,与安全处理无关的人员请立即离开污染区域。
  • 除非受伤或者其它紧急需要,撤出污染区域的人员必须在缓冲区待命,直到除去鞋、衣服等,通过仪器检测后方可离去,以避免污染物的进一步扩散。
  • 如果需要封闭实验室,所有的通风系统和门窗都必须关闭。当然,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 再次进入沾污区域的人员,必须是做好一切防护的专业人员。直到专家公布该区域安全后方可再次进入。
  • 所有的突发事件必须全部详细汇报。

8. 排除污染

  • 眼睛受到沾污后必须立即处理。不仅仅是因为放射性物质的危害还要考虑到放射源其化学成分对眼睛造成的异质性的、机械性的和化学刺激。因此,一旦沾污马上用大量的水冲洗,或者使用合适的药品冲洗。
  • 必须防止污染扩散至身体其它未受污染的区域和进入身体内部。如果有这种扩散的趋势,必须想办法将污染源除去或者用防护器具将未受污染的部分遮盖。
  • 较不明确的污染物可以用水和肥皂来洗涤。1)使用温水;2)肥皂不要是磨砂质的或者强碱性的;3)可以用软的刷子辅助,但是不要磨损皮肤;4)一次清洗几分钟,多次清洗,反复检测,直到确定对皮肤没有危害。
  • 若以上方法无效,请及时就医。
  • 皮肤的褶皱处、头发、指甲、指间和指头需要特别注意。
  • 尽量不要使用酸性和碱性的有机溶剂。
  • 在沾污事件发生后,在进行沾污处理后还要用没有污染的毛巾、拖把等将该区域擦干,然后进行表面沾污检测;进行干燥处理的毛巾和拖把视为放射性废弃物处理。
  • 如果沾污发生在脸部,处理沾污时应该注意不要使污染扩散至眼睛和嘴唇。
  • 如果出现清洗无法除去污染物的情况,则必须在医生的指导下进一步清除污染物。
  • 处理设备污染时,应优先考虑设备的可持续利用,而不应该考虑处理污染的费用。
  • 如果污染源的半衰期很短,那么可以考虑将污染物件储存至活性衰减至没有危害时(一般为10个半衰期),而不必设法当时就去除沾污。
  • 仪器设备沾污后,必须立即进行沾污的处理工作,以防止拖延时间后沾污难以去除。经验表明,润湿后沾污的去除更加容易。
  • 玻璃器皿与工具的去沾污应在通风橱中进行或者在特殊的去沾污区域。
  • 预先用惰性化学药品处理后会减少玻璃器皿对放射性物质的吸附。
  • 有时候也可以将污染物件浸入稳定同位素溶液中,但这种方法的效果比较缓慢。
  • 用来清洁的溶液不得倒回溶剂瓶中反复使用。
  • 经过上述处理后,仪器设备仍然检测出超出允许范围的放射活度,那么该仪器不得继续使用而应该视为放射性废弃物。
  • 溅落造成的污染应该用吸水性强的纸巾等材料处理,注意不要扩大污染的范围,只要拿纸巾轻轻沾取,不要涂抹式擦除。处理污染物时,保持潮湿状态最有利(干燥状态下容易产生放射性的粉尘)。注意不要用流水冲洗,这样会造成污染物的扩散。
  • 在无孔的表面发生沾污时,可以用黏性的胶带或者可剥离的涂料对松散且干燥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 除非经检测合格,被沾污的衣物和亚麻制品不得拿到公共洗涤产所进行洗涤。
  • 若被沾污的衣物和亚麻制品无法去沾污到安全水平,必须视为放射性垃圾。

9. 废水浓缩处置

  • 根据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和医用放射性废物的卫生防护管理(GBZ 133-2009)的规定,目前实验室涉及到的核素的豁免水平如下表:

核素

活度浓度

(Bq/g)

活度

(Bq)

核素

活度浓度

(Bq/g)

活度

(Bq)

H-3

1E+06

1E+09

Ni-63

1E+05

1E+08

C-14

1E+04

1E+07

Zn-65

1E+01

1E+06

Fe-55

1E+04

1E+06

Cu-67

 

 

Fe-59

1E+01

1E+06

As-73

1E+03

1E+07

Na-22

1E+01

1E+06

Se-75

1E+02

1E+06

P-32

1E+03

1E+05

Cd-109

1E+04

1E+06

S-35

1E+05

1E+08

Ag-110m

1E+01

1E+06

Cr-51

1E+03

1E+07

Hg-203

1E+02

1E+05

注:小批量固体物质的豁免水平(通常适用于小规模使用放射性物质的实践,所涉及的数量最多为吨量级)。

 

        低放射性同位素功能实验室

        2019年9月1日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