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大学管理规定,非密封性放射性物质必须集中采购。
购买流程如下:
1-5、10-16步骤由采购人负责办理及跟进,6-9步骤由同位素实验室管理员办理及跟进,期间双方需保持沟通。
- 首先明确是否有资质购买您所需要的非密封性放射性物质。近海海洋环境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低放射性同位素示踪功能实验室所能采购的非密封性放射性核素共有16种(具体核素及最大用量请见附件一)。不在允许范围内的核素和剂量不得购买和使用。
- 向具备资质的代理公司咨询购买。
- 与代理公司确定购买意向和价格后,登录厦门大学采购与资产一体化服务平台(https://xdzc.xmu.edu.cn/sfw/login.jsp#)进行货物申购:
我的采购项目——发起采购申请——采购类别1级为货物,2级为科研仪器设备(含配件、耗材等),3级选择价格区间,20万以下的第4级选择集中采购(特殊情况),20万以上的第4级选择集中采购(非议价)——按照步骤填写其他信息——提交申购
注意:放射性同位素属于危险品,必须选择集中采购。
- 申购单经由经费负责人及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向出售同位素的代理公司索要非密封性放射性物质转让协议(3份,需注明转让的核素及其活度)、非密封性放射性物质转让审批表(6份,盖好代理公司的公章)、代理公司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复印件(盖好代理公司的公章)。
10万以下的采购还需要向代理公司索要非密封性放射性物质转让合同(3份,需要有明确的单价和总价);10万以上资产处会将采购信息在云采通平台公告,届时供应商网上竞标网上签约。
- 将非密封性放射性物质转让协议、非密封性放射性物质转让审批表、代理公司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复印件递给同位素实验室管理员林丽贞(15306006041),并准备一份电子档的核素科研用途说明。
- 行OA请示报告,向学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报告采购细节,请示报告需附上核素科研用途说明、核素使用风险评估说明、非密封性放射性物质转让审批表、非密封性放射性物质转让协议、放射性废弃物处理方案、厦门大学辐射安全许可证正副本共6个。OA请示报告将流转国重COMET主任、分管副主任、科技处、实验处安全管理科、实验处处长、分管副校长审批。
- 请示报告办结后,携带非密封性放射性物质转让协议(3份)、非密封性放射性物质转让审批表(6份)、厦门大学辐射安全许可证复印件(1份)、放射性废弃物处理方案(1份)以及审批好的OA阅办单到思明校区1718房间加盖厦门大学公章。与此同时,10万以下的采购可将非密封性放射性物质转让合同拿到思明校区主楼物资管理科710-711交给许旭强老师(2181872、2181873、2181874、2186100、2181811、2181800),许老师将协助在转让合同上加盖资产处合同章以及后续办理转账事宜。如果转让合同立马可取可带走2份合同,如不能,与许老师协商转让合同的获取。
- 将盖章材料(非密封性放射性物质转让协议、非密封性放射性物质转让审批表、厦门大学辐射安全许可证复印件、放射性废弃物处理方案、代理公司辐射安全许可证复印件)盖章版扫描件发给实验处许丽婷老师(翔安校区5号楼B105室,2188139,xmusyb@xmu.edu.cn),许老师将登陆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http://rr.mep.gov.cn/rsmsreq/login.jsp )进行网上备案。
- 实验处在网上备案的同时,将盖好章的非密封性放射性物质转让协议(1份)、非密封性放射性物质转让审批表(6份)、厦门大学辐射安全许可证复印件(1份)、代理公司辐射安全许可证复印件(1份)、放射性废弃物处理方案(1份)一起寄到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厅辐射管理处审批。
- 注:网上备案和收到纸质材料后辐射处才能着手进行审批。网上备案的账号密码由实验处许丽婷老师管理。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环保路8号福建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收件人:辐射处
邮编:350001
联系电话:0591-88367013
- 省辐射处审批完毕后,会将加盖辐射处公章的同位素转让审批表(4份)寄回,将其中的一份交给实验处许丽婷老师留底,一份自己留底,其余两份连同非密封性放射性物质转让协议(1份)和非密封性放射性物质转让合同(1份)一起寄回代理公司。
- 提醒资产处许旭强老师办理预付款等财务手续。
- 代理公司收到同位素转让审批表和货款后,开始进行订购报关事宜。
- 同位素根据安全级别的不同,会以不同的形式运输过来,请及时取件并将同位素归入各自的放射源存放处。
- 发票一般随非密封性放射性物质一起寄达,收到发票和货物后,请及时在采购与资产一体化服务平台(材料用品管理模块)进行材料入库。
- 材料入库审核完打印入库单并在海洋国重洪丽玉老师处完成盖章程序后,将发票和入库单一起拿给资产处许旭强老师,许老师将协助办理后续财务手续。
低放射性同位素示踪功能实验室
近海海洋环境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2023年11月24日 更新
附件一
序号
|
核素
|
日等效最大操作量(贝可)
|
年最大用量(贝可)
|
1
|
H-3
|
2.74E+6
|
9.99E+8
|
2
|
C-14
|
1E+7
|
1.85E+9
|
3
|
Zn-65
|
5.07E+5
|
1.85E+8
|
4
|
Se-75
|
5.07E+5
|
1.85E+8
|
5
|
S-35
|
5.07E+5
|
1.85E+8
|
6
|
P-32
|
5.07E+5
|
1.85E+8
|
7
|
Ni-63
|
5.07E+5
|
1.85E+8
|
8
|
Na-22
|
5.07E+5
|
1.85E+8
|
9
|
Hg-203
|
5.07E+5
|
1.85E+8
|
10
|
Fe-59
|
5.07E+5
|
1.85E+8
|
11
|
Fe-55
|
5.07E+5
|
1.85E+8
|
12
|
Cu-67
|
5.07E+5
|
1.85E+8
|
13
|
Cr-51
|
5.07E+5
|
1.85E+8
|
14
|
Cd-109
|
5.07E+5
|
1.85E+8
|
15
|
As-73
|
5.07E+5
|
1.85E+8
|
16
|
Ag-110n
|
5.07E+5
|
1.85E+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