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针对工作业绩优秀的实验室固定人员,每年新聘的名额分别为科研人员2名,技术人员1名、行政人员视情况而定。
2.待遇
享受与厦门大学同等级别人员待遇(含工资、岗位津贴),由实验室队伍建设经费中补齐其高聘与现有待遇之间的差额。
3.聘期
三年一聘,若在实验室聘期内获得学校相应的高聘,实验室的高聘将终止。一个聘请结束后,重新review,视工作业绩仍可继续高聘。
4.程序
高聘人员名单由实验室主任提名,室务委员会讨论通过,在每年的学术委员年会上颁发聘书。下一年度1月始由实验室办公室办理相关高聘手续。
(2006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