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规定(10)
 
MEL技术人员考核制度--2015.6.18
此信息发布于:2015-6-18     浏览次数:1507

    2005年近海海洋环境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获批建设以来,技术人员的队伍不断壮大,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科研人员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持及后勤保障。

    为了鼓励实验技术人员积极从事本职工作,努力提高实验质量和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水平,根据学校有关年度考核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实验室工作的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实验技术人员的考核内容

    对实验技术人员的考核,要以实验技术人员本人的岗位职责及受聘时与各签订的工作任务书为依据。围绕实验、仪器与设备的维护管理、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等实验室的主要任务,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1.德

    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要求实验技术人员积极进取,努力提高政治理论水平,自觉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在工作中严以律己、克己奉公,严格遵守国家法令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发扬团结互助精神、遵守职业道德。

2.能

    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等情况。要求实验技术人员注重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学习和掌握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新技术、新知识、新方法,力求精通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在实验方法与手段的改进、仪器设备的维护管理、实验室建设管理以及实验室管理体制改革等方面的研究上,能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与建议,发表相关的技术专利、研究报告或学术论文;不断提高业务水平,适应国重室培养人才的需要,胜任本职工作。

3.勤

    主要考核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等情况。要求实验技术人员实行全日上班制,遵守劳动纪律,不无故迟到早退;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工作时间不做与岗位职责无关的事;要爱岗敬业,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孜孜不倦的工作态度,为科研服务。

4.绩

    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要求实验技术人员工作量饱满,工作无差错、无技术责任事故,办事程序严谨、工作效率高;对工作精益求精,保质保量地完成岗位职责所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此外,由于国家重点实验室作为公共的科技平台,为了鼓励技术人员不仅在自己的岗位上要有精湛的技术,专业的水平,提倡仪器开放共享,还要在公共平台服务方面有所作为。

二、考核办法

1.考核对象为在MEL工作半年以上的校聘及国重室Soft Money自聘技术人员。

2.每学年结束前考核,实验技术人员统一填写《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完成考核表规定的本人自评部分。

3.在制订对实验技术人员具体考核实施细则时,可采取定性定量相结合的办法。的考核以定性为主,可分为优、良、一般和差四等,总分为10分。的考核根据实际情况采用量化的方法,逐项考评和计分。

4.实验技术人员的考核程序。被考核人员提交考核表,由考核小组核实自评结果、确定其考核等级。

三、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将作为实验室年底高聘、奖励及推荐学校高聘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