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流程  
 
自聘人员新聘入职和续聘流程
发布日期:2014-7-15      浏览次数:2901

新聘入职流程:

1、向PI提出入职申请—仔细阅读《MEL Soft Money管理办法-2014年3月修订版》—与PI拟定岗位职责及岗位待遇,填写《SOFT MONEY新聘申请表》—交至人事秘书处初审(填写办公室意见,交由主管领导填写意见)。

2、在人事秘书处领取并填写《被派遣人员情况登记表》,备齐此表格背面办理入职所需提供的材料,材料清单如下:

1)    身份证:复印件 2 份;

2)    毕业证书:中专学历以上学历需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 1 份;

3)    工资卡:本人本市建设银行银联标识卡复印件 1 份,将卡号在空白处抄写一遍,并签名;

4)    体检报告:市级医院出具的体检结论单(项目按招工体检要求),要求加盖医院公章,提交原件;

5)    近期一寸正面彩色白底免冠照片2张:须着深色有领外衣,露两耳,符合二代身份证办理要求;

6)    住房公积金:已办理过住房公积金的到原单位公积金开户银行将公积金转入“厦门高新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在建行厦门市岳阳支行公积金账号:5150 0102 0500 0700 261;

7)    社会保险:原个人缴费的应到区地税办理社保停保手续,再到社会保险中心办理医保退款手续;原单位缴费的应及时办理减退手续;已参保未办卡人员如需申办社会保障卡,须向业务人员特别说明;

8)    毕业生接收:未就业毕业生(本市户口中专以上学历,非本市户口本科以上学历)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报到证、毕业证(落户后须提供失业证);

9)    其它应提供的材料:(1)本市员工须提供原单位离职证明、全国统一样式《就业失业登记证》(带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正面2寸免冠相片2张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并填写“厦门市录用员工登记表”一份;(2)外来员工须提供暂住证(用工单位审核后提交复印件)。

说明:以上材料未标明复印件的请提供原件,复印件采用A4规格

3、在人事秘书处领取并填写《被派遣人员确认表》(一式两份)。

4、携已填妥的《被派遣人员情况登记表》和《被派遣人员确认表》及上述办理入职所需的材料原件,赴厦门高新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办理正式入职,并签订劳动合同(一式三份,入职材料审核、报批完成后,厦门高新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将上述劳动合同原件一份寄至人事秘书处)。

5、新进技术人员赴人事秘书处领取劳动合同原件,完成入职手续办理。

(注:校聘技术人员在校人事处办理入职手续,相关内容详见校人事处网站教师手册 http://rsc.xmu.edu.cn/s/137/t/722/a/146961/info.jspy)

续聘流程:

1、向PI提出续聘申请—仔细阅读《MEL Soft Money管理办法-2014年3月修订版》--填写《SOFT MONEY续聘申请表》—交至人事秘书处初审(填写办公室意见,交由主管领导填写意见)。

2、在人事秘书处填写续聘申请及劳动合同(一式三份),完成手续办理。

3、在人事秘书处领取经厦门高新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审核完毕后寄回的劳动合同原件一份。

MEL办公室B3-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