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固定资产入库程序
集中/自行采购设备建账:登录学校采资一体化系统:https://xdzc.xmu.edu.cn/sfw/user/index.jsp? —发起“验收建账”业务—选择“从采购发起验收建账”/“直接验收建账”/“无形资产建账”—按照界面提示填写相关仪器信息—保存—提交申请—验收环节(老师完成)—单位管理员审核—资产后勤处审核—财务审核报账—结束。
单价高于500元的设备都要做固定资产入库。
二、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1. 所有验收建账的设备都有一个固定仪器设备编号,设备由购置老师自行管理,不可以随意自行处置,直至设备“已到报废年限,损坏无法维修”,满足报废管理规定,方能申请办理报废手续。
2. 单价低于10万元的仪器由单位管理员集中办理报废手续,并将设备统一移交给资产处按正常程序处置。
3. 单价大于10万元的仪器由仪器管理员自行提交,申请报废流程(详见下面2.5)。
三、大型贵重仪器(单价超过10万元以上)管理规定
单价超过10万元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需严格按照学校制定的贵重仪器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1. 建立技术档案:如可行性论证报告、申购审批件、商务法制文件、合同、装箱单、使用说明书、验收记录、备忘录、验收报告单等;重要信息录入贵重仪器设备共享信息平台。建立固定资产帐、卡,做到帐、物、卡相符。
2. 建立使用和操作规程:找单位管理员领取“(贵重)仪器设备运行记录本”,按照记录本要求规范使用记录,切实做好运行记录和维修记录;制定操作规程、维护规程和安全制度;制定对外开放使用管理办法,推广仪器设备的使用,不得拒绝其他单位和个人合理使用设备;管好附件、备件以及专用工具等;定期检验仪器设备的技术性能,保持仪器设备的良好技术状态;做到仪器设备无灰尘、油污、黄锈、霉斑,保持实验室整洁有序。
3. 制定培训和考核大纲。指定培训计划,积极培训有关人员,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机操作。
4. 做好故障和报废报告。仪器设备发生故障不能排除时,要立即如实报告使用单位领导,查明原因,及时维修并记录详情。仪器需要报废时须遵循《厦门大学关于贵重仪器设备报废补充规定》。
5. 贵重仪器报废:贵重仪器报废使用已达到“最低使用年限”且设备“已到报废年限,损坏无法维修”,方能申请报废。申请报废时,由仪器管理员自行提交:登录学校采资一体化系统:https://xdzc.xmu.edu.cn/sfw/user/index.jsp? ——选择“资产处置”—“申请办理业务”—发起“仪器设备报废”业务—选择拟报废仪器—按照界面提示填写相关仪器信息—提交申请—单位管理员审核—单位分管领导审核—实验设备处审核—上传报废技术鉴定表—实验设备处分管领导审核—资产后勤处审核—业务部门审核—资产后勤处分管领导审核—资产回收—确认报废状态—结束。
固定资产管理员:洪丽玉 周隆泉楼A3-112;2181282